分居四年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如果女方已经分居四年,在离婚的理由里面是满足分居两年的条件的,所以说理由这个条件我们进行起诉离婚是可以的,所以说当我们起诉离婚的时候,具体怎么去操作这些东西?接下来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分居四年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分居四年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 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一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双方离婚。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准许离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三、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案件受青岛婚外情调查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分居四年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问题的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一般分居两年便可以提出离婚,我们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离婚,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诉宁网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