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的一些家庭里,可能夫妻俩人没有生孩子的打算,但又想在自己年老之时为自己养老送终,因此俩人就会去福利机构收养一个孩子。那么收养关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收养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是否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是否成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养不起孩子能将孩子送给别人养吗 按规定,送养人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 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比如双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身体有残疾等又无经济来源。 因此,实在养不起孩子,并且送养人符合以上情况的,即可以将孩子送给别人养。 并且,送养孩子时收养人也要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已经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须无子女; 3、收养人须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另外,送养孩子时也可以跟对方签订收养协议,不过,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收养人的利益,否则的话就无青岛市私家侦探法办理收养登记。 三、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收养关系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就会成立,因此是否办理收养登记成为收养是否成立的依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